士兰微(600460)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