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乐种业(8310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报告义务 - 5%以上股份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事项出现时当日报告并报书面材料[8] - 不确定是否重大信息当日报董事会秘书[9] 后续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及时分析判断并启动相应程序[9] - 证券部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9] 责任追究 - 未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1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且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