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乐种业(831087)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修订 - 2025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议案[2]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选举,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或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8] 职责范围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11]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时应出具意见[12] 补选与履职 - 委员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此前暂停职权[9] - 成员无法保证信息真实性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不选或离会未选视为弃权[17] - 会议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名生效[18] - 会议记录含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案议程等[18] 文件保存与责任 - 决议和记录书面文件由证券事务办公室保存十年[18]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18] 异常处理与生效 - 不能正常召开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19] - 规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与国家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