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乐种业(831087) - 会计师选聘制度
秋乐种业秋乐种业(BJ:831087)2025-07-23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聘请开展审计业务[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审核职责[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并及时公示结果[7] - 按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程序进行,聘期一年可续聘[8] 续聘与改聘 - 对符合要求的会计师续聘,可不公开选聘,按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程序进行[8]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改聘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0][11] 人员限制 - 受聘事务所不得转包或分包业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承担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工作等多项职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8] - 续聘时评价工作及质量,肯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否定则改聘[14] - 拟续聘时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4]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监督选聘及工作进展,违规报告董事会并按程序处理[15] 责任处理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5] - 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5]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5]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五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17]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