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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600719)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大连热电大连热电(SH:600719)2025-07-23 20:46

董事会秘书任期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任职与解聘 -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5]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辞职与代行职责 - 辞职提前1个月通知并说明原因[8] - 空缺超3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8]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9][10]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制定战略等[11][12] 列席会议 - 重大事项会议及党委会应列席[13] 人员协助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课时并获合格证书[16] - 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6] 考核评价 - 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18] - 接受交易所年度和离任考核[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1]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