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关联担保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且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股东会表决由出席的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12] 申请与合同 - 控股子公司需公司担保,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申请[14] - 担保合同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内容形式应符合规定[17] - 担保合同条款先由法务部审查,必要时由律所审阅[17] 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8]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18]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9] - 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等情况公司应采取措施[20] - 独立董事可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25]
秋乐种业(8310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