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6885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 非关联董事出席过半数,决议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特定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 需股东会审批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7]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董事会同次审核两项以上申请需逐项表决,均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证券事务部等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17]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且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份额责任[17]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或怠职致损,公司追究责任[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责任部门应告知证券事务部[17]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责任部门应告知证券事务部[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