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不迟于召开会议3日前[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9] - 董事会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或者电子通信方式[20] 提案审议 - 对于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提案,讨论前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审议情况[21]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3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及表决结果[31]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3]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6]
秦川物联(6885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