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通知变更与自行召集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原因[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10%[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公司承担[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20]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审议[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审议[2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秦川物联(6885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