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剩余财产分配[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8]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7] 利润分配相关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0][5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51]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5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55] 章程修订相关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60] - 修订《公司章程》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63]
科隆新材(92009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