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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鲁B(200992) -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鲁远洋中鲁远洋(SZ:200992)2025-07-24 16: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特别决议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0]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0] 会议结束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2]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8]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依《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28]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