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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瑞华泰瑞华泰(SH:688323)2025-07-24 18: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10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 人; (三)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