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601399)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在每年4月底、8月底、10月底前召开[6]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8]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10] - 变更定期会议相关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相关规定[16][1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3] 决议形成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8]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决议签字确认[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1]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2][3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7] - 与法律法规相悖时按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