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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装(601399)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机重装国机重装(SH:601399)2025-07-24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0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13,555,890元[5] - 公司每股面值1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7,213,555,890股[13] 股东信息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持有105,848.5万股[1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30,302万股[1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2,849.5万股[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适用[63][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 - 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1] - 董事会决定3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方案[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10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红[119]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董事会秘书 - 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11] - 最近3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11]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13] 专业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100]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独立董事占多数[10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1]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为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相同[6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