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目的和适用范围及主体 1.1 目的:为规范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其他有关联关系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及主体: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分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等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公司本部职能部 门、所属单位科室、车间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 引用 2.1 下列标准、制度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在本制度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关联交易原则 3.1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保证关 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