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室)及各控股子公司负责 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2. 引用标准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