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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富特科技富特科技(SZ:301607)2025-07-24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775.3643万股[1] - 公司股份数量为15542.039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与股权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2]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4] 股东会相关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9] - 特定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董事会对投资等事项有决策权限[24][25]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不同交易审议标准[26] - 关联交易按金额等不同情况分别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3][44]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