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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成飞集成成飞集成(SZ:002190)2025-07-24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以发起方式设立[7] - 2007年11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72934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58729343股[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等许可项目,以及模具制造等一般项目[1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部为普通股[1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041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总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46][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半数[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超当年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的50%[130]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9][1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