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涉及收购或者股份权益变动属于重大事件[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保费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3]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5] 报告义务人及职责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9]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核对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等负责[20]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时点最先发生当日报告[20] - 报告义务人有责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22] 报告制度及流程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应签署后立即报送[19]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相关内容资料收集[2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6]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事项收集、整理、上报工作[27] 其他规定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需严格保密[27]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富特科技(30160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