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发生重大亏损或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属知情人[8]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按格式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10] - 重大事项按格式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3]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管理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组织实施人[5]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可给予处分[19] - 证券服务机构等违反规定,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应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相关档案[13] - 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