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禁止规定,不得违规交易[5]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8] - 违规买卖应立即告知董事会秘书[22]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7]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信息[7]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8] 变动报告 -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规定,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9] 减持计划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离婚减持 - 因离婚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1] 增持计划 - 披露增持计划应包含相关内容,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6个月[12][13] 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