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门工作 - 设立内审部门监督检查业务,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审核批准后实施[13] - 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3] - 对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的被审计对象提处理建议[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审部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9]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16]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 评价涵盖总体情况、依据等多方面内容[17] 人员管理与制度 - 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以评价绩效[17] - 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内审工作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17] - 对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内审人员追究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