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创园(605016) -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收超公司近一财年审计营收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公司近一财年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需报告[11] - 诉讼涉及金额超公司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公司预计资不抵债需报告[18] 报告流程与制度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衍生品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董秘[19]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点后及时预报信息[21]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及进展[22]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知悉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5]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年报、中报资料[25] 保密与培训 - 董事等人员未公开信息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6]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培训[2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