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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宏川智慧宏川智慧(SZ:002930)2025-07-24 19:32

股权激励股份限制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股票期权行权规则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6] - 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6] - 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6] - 每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6] 财务与合规要求 - 最近一年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年财报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2] 计划合规情况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符合规定[7]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提供财务资助[7] - 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违法情形[7] 表决回避情况 - 拟激励董事及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7] - 董事会、股东会表决草案时关联方回避[37][38]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