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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精密(83391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远航精密远航精密(BJ:833914)2025-07-24 20:0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定义与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间交易及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1]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12] 关联交易监督 - 董事等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23]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本年度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22][24][27]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关联交易担保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6]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