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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精密(8339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远航精密远航精密(BJ:833914)2025-07-24 20: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5] - 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机会均等、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互动沟通[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1]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业绩说明会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3] 会议与沟通要求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14]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建立有效渠道[14] 信息披露 - 在规定平台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网站[15]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5] - 经董事长授权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6] 其他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等[16]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并专人接听[18] - 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建档[19]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等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9]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9]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0] 股东与纠纷处理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达5%整数倍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