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股东会决定[8]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决定[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9]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计算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3] - 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投票权[34]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向董事会主动声明关联关系[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0] - 规则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3]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授权应以股东会决议形式作出[44] - 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44] - 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己的权限范围或幅度[44] - 对规则第五条明确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代为行使[44]
旭杰科技(8361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