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相关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2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917.03万股的1.68%[7][3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3.7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占拟授予总数的80.00%[7][36] - 预留限制性股票43.44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占拟授予总数的20.00%[7][36]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3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36]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9人,为三晖智算及其下属子公司核心人员[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0] 授予价格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26元/股[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与首次授予相同[5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每股13.26元)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每股8.74元)中较高者[54] 有效期及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5][44]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4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7] 解除限售相关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45%、5%[9][48]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为50%,第二个为45%,第三个为5%[49][51] - 2025年机器人销量不低于70台或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可解除第一期限售[11][62]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00万元或满足其他条件可解除第二期限售[11][62]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满足其他条件可解除第三期限售[11][62]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所属部门2025 - 2027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64] - 部门业绩考核完成情况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65]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B、C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70%、0%[65] 考核指标相关 - 公司选用子公司三晖智算机器人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67] 权益费用及摊销相关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370.36万元[87]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且全部符合条件,2025 - 2028年进行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87] - 预测2025 - 2028年总成本分别为2370.36、586.01、1362.96、395.06(单位未提及)[88] 其他规定相关 - 授予和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未出现特定财务报告问题、激励对象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条件[57][58][59][60]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相关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10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09]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09]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需返还权益[111] - 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董事会有权调整未解除限售股票额度,差额部分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职务,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因违法违纪等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3]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4]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且无过失,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回购注销[11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按原计划执行;拒绝聘用或退休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11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由薪酬委员会决定或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部分[118]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18] - 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激励对象留任,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19]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不再符合资格,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21] 数量及价格调整公式相关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1+n) [70]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n [71]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 [7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125] - 缩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126] - 配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12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129] - 缩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130] -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131]
三晖电气(002857) -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