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0028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指标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独立董事、监事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限售规则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程序合规 - 监事会等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5] - 律师事务所出具肯定法律意见书[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