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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备案版)
海信视像海信视像(SH:600060)2025-07-24 21: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7日,前身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4972254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4972254股,均为普通股[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起诉[43][4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112] - 董事会八名董事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1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当年度该净利润的10%[16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6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