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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能辉科技能辉科技(SZ:301046)2025-07-25 11:4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股不超25%[8] - 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股份[5][6] 减持披露要求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3] 其他披露规定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披露[13]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报告并公告[13]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违规处理与申报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4] - 规定更长禁转期及时向深交所申报[15] 增持相关规定 - 披露增持计划应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内容[16]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21]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7] - 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9] 身份信息与额度计算 - 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1] - 上市满1年,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1年按100%锁定[22]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法定额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