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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科技(600522)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中天科技中天科技(SH:600522)2025-07-25 16:00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董事、高管6人,核心骨干不超过94人[21][22] - 董事曹珊珊拟持有份额198.60万份,占比1.96%,授予股数30万股[21] - 副总经理刘志忠拟持有份额496.50万份,占比4.89%,授予股数75万股[21] - 核心骨干拟持有份额8,526.56万份,占比84.01%,授予股数1,288万股[22]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份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148.46万元,每份份额1元[9][23] - 受让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53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5%[9][24]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1%[9] -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初始价格为6.92元/股,调整后为6.62元/股[10][27]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摊薄后每股现金红利0.29834元/股[10][27] - 2025年7月25日实施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29834元/股[10]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48个月,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11][30] - 锁定期最长36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31] 业绩考核 - 第一个解锁期(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31] - 第二个解锁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32] - 第三个解锁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32] - 2022年剔除贸易业务收入的营业收入为3839617.82万元,作为业绩考核基数[33]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绩效考核S≥90,解锁比例80%≤P<100%;75≤S<90,解锁比例65%≤P<80%;60≤S<75,解锁比例50%≤P<65%;S<60,解锁比例为0%[33]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采用自行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为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41]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7] 费用摊销 - 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0700.34万元[54] - 需摊销的总费用10700.34万元,2025年摊销5216.42万元,2026年摊销3745.12万元,2027年摊销1471.30万元,2028年摊销267.50万元[55] 其他规定 - 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6]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44]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45] - 持有人会议每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46]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委员,经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49] - 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5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52] - 资产包括公司股票、现金及利息、资金管理收益等,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56]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权益分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派息获得的现金股利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可分配[5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64] - 股东大会经出席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实施[65]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5] - 1名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6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与计划无一致行动关系[67]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一般不得退出、转让、抵押等[59] - 出现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并收回份额[60] - 持有人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已实现现金收益按份额享有[60] - 持有人职务变更等特定情形,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61]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