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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大龙地产大龙地产(SH:600159)2025-07-25 16: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二章 职责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 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材 料: (一)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董事会秘书符合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 工作表现、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 董事会秘书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 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 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 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聘任等信息,参照本规则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