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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大龙地产大龙地产(SH:600159)2025-07-25 16: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并且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