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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大龙地产大龙地产(SH:600159)2025-07-25 16: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 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