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可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9]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审议[11]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批[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提供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提案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出新提案[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等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30] 高管职责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等多项职权[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3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4] 其他事项 - 公司修订29项治理制度,制定2项治理制度[45][46] - 10项修订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5]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