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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0025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日发精机日发精机(SZ:002520)2025-07-25 16:3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