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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博迈科博迈科(SH:603727)2025-07-25 17:01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9] - 有《公司法》规定七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9]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8]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定[5]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多方信息沟通[6] - 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记录签字[6] - 保存管理公司资料,制订保密措施,保管印章[15] - 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确保按程序进行[14] - 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公司推介,处理投资者关系[16] 义务与责任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8] - 任职期间不得挪用公司资产或资金等[19]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1] 其他规定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21]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21] - 董事等应支持配合履职[23]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办理[23] - 与国家法律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6]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