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减持规则 - 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和高管减持适用本制度[3][4]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30]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33] - 大股东自持股低于5%之日起90日内减持仍需遵守规定[3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上交所[6]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9] - 股东权益股份比例变动公司需披露情况[10][12]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大股东、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40] 限制情形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减持股份,上交所锁定[9][19][44] - 大股东涉嫌违法犯罪不得减持股份[15][16] - 未达现金分红标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18] - 股价低于特定价格相关主体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18]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1] 增持规则 - 持股30%-50%股东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