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帝科股份帝科股份(SZ:300842)2025-07-25 17:16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 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 够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