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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688416) - 内部审计制度
恒烁股份恒烁股份(SH:688416)2025-07-25 18:01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5] - 审计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人须专职,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5]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合署办公[5]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9] - 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9] - 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计[9]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9]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并关注特定内容[11][12]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3]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情况[14][15] 审计部权限 - 具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审计权限[15] - 根据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权[16][17] 审计计划与报告 -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定期提交报告[1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外部审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要求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违规处理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个人及审计人员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28]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亦同[3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情况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违规行为 -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是违规行为[31] - 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真是违规行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