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6884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不超3个月[7] 股份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本人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1][12]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2][13] - 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15] - 公司视情节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责任[16] - 违规买卖股份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16] - 触犯法律公司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 其他事项 - 公司完整记录违规处理情况[16] - 需报告或披露的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