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报告等[14]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4] 审计部 - 配置不低于三人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编制次一年度工作计划[2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7]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28]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下达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24] - 审计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报告草稿,被审计者10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意见[25]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7个工作日内提复审申请,审计委员会3个工作日作决定,复审小组15个工作日审计[27] - 被审计单位收到批示意见一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审计部收到反馈后三个月内回访[27] - 审计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