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正特(001238) -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5-07-25 18: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000万股的0.80%[6][26]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8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1674人的4.66%[22]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6][3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6][30]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实施[9][3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3]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8][2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8]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2]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33]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41]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42]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42] 绩效考核与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A、B、C、D四档,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43] 费用摊销 - 授予87.5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约为1750.88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437.72万元、1021.34万元、291.81万元[52] 调整规则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按相应公式调整,增发时数量和价格不调整,派息时仅调整价格[46][47][48]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4] - 激励对象因特定情形失去参与资格,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6] - 激励对象因损害公司利益导致职务变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7] - 激励对象因辞职、裁员等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8] - 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计划规定程序进行[5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丧失劳动能力前计划规定程序进行[5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身故前计划规定程序进行[59] 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1+n)[61] - 配股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P1+P2×n)÷[P1×(1+n)][61] - 缩股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n[61] - 派息时,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 - V,且P须大于1[61] 回购程序 - 公司按规定实施回购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