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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宏微科技宏微科技(SH:688711)2025-07-25 18:45

董事离职相关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2] - 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任情况[3] - 董事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办移交手续[4] 董事补选与解任生效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3] - 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辞任生效[3]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3] 股份转让与赔偿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5]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3]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7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