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工作架构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公司官网等载体[5] 舆情管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建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并即时更新归档[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6]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7] - 重大舆情与媒体、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澄清公告[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公司可追究编造虚假信息媒体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