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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 - 公司章程(草案)
荣盛发展荣盛发展(SZ:002146)2025-07-25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7年7月13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8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4816.39万元[8] 股份认购与股本变化 -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726.6万股[21] -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503.6万股[21] - 耿建明认购股份2003.1万股[21] - 2003年1月15日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22] - 2004年2月23日以10股送5股转增注册资本,总股本增至16500万股[22] - 2006年5月13日以10股送10股转增注册资本,总股本增至33000万股[23] - 2007年7月1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0000万股[23] - 2008年3月21日每10股送5股红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80000万股[23] - 2009年8月7日非公开发行9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89600万股[24] - 2015年5月8日每10股送4.5股红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5股,总股本增至3824084686股[25] - 2015年7月24日非公开发行524079165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348163851股[26]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4][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4]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84] - 董事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84] - 董事会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监督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1]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28] 公司合并与清算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41,142,14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47] 章程相关规定 - 章程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