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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木林森木林森(SZ:002745)2025-07-25 18:4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4] 决策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决策[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7]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的2/3以上董事同意[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1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召开[13] 会议举行及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审议《公司章程》规定须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同意的议案时,无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形成决议[17]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8]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21]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18] - 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9] - 董事会应将会议所议事项做成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相关人员需签名[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2]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