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450万股,2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4166399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每股金额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8416639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孙清焕持股116610000股,占比97.175%[12] - 发起人中山市榄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0000股,占比2.000%[12] - 发起人赖爱梅持股360000股,占比0.300%[12] - 发起人易亚男持股360000股,占比0.300%[12] - 发起人林文彩持股270000股,占比0.225%[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孙清焕持有的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5]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5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6]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7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79]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2][103]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占比最低达20%[111]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112] - 当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出现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12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日通知[123] - 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自交付邮局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130][131][132][133][135][136][137][138][139][140]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0][131][132][133][135][136][137][138][139][14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36]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3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137]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43] - 章程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43]
木林森(002745)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