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荣盛控股等发起人认购股份分别为5726.6万股、2503.6万股等,出资时间均为2003年1月15日[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348163851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公司决策机制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7][8] 大股东管理机制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协助处理大股东侵占资产[10][11] - 财务负责人发现资产侵占应书面报告董事长,涉及董监高需写明相关情况[10][11] - 发现侵占公司立即向司法部门申请股权冻结或财产保全[12][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8] 会议通知与投票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27]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担责[2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6][2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7][38]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7][3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8][39]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4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4] - 公司解散应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50][51][5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1][5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1][52]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5]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荣盛发展(00214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